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,优化人员结构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0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热爱教育事业,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身心健康,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。
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:
1. 年龄条件: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,35周岁及以下(即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)。
2.学历学位条件:岗位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详见《岗位表》。国(境)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,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。
3.教师资格条件
应聘人员应在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,否则予以解聘
4.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。
5. 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(详见《岗位表》),资格条件中 “专业”的设置目录为《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