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学校集中办理:应届毕业生离校前由学校集中办理
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,或申请将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户档托管机构需办理《报到证》的,由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或户 档托管申请表等有关材料统一上报就业方案,经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,集中办理《报到证》。《报到证》的通知书联(白色联)由学校归入学生档案,报 到证联(有色联)待学生毕业离校之前发放给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。
二、个人办理:毕业生离校前学校未替其办理《报到证》,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可申请个人办理
1、材料准备
(1)《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》(由学校审核填写);
(2)与用人单位签订的《就业协议书》或《接收函》(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、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);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;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,如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户口迁移证等;
(3)毕业证复印件(毕业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成功查询)。
2、学校通过《办公信息系统》上报派遣数据,生成报到证号,并确认打印
3、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《报到证》
毕业生将办理好的《报到证》联(有色联)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,通知书联(白色联)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。
咨询电话:027-876777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