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各种情况需改变就业去向,即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《报到证》。
1、材料准备
(1)《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》(个人办理时所需,由学校审核填写)或《申请报告》(学校集中办理时所需);
(2)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(若无就业单位需派回原籍的,此材料可略);
(3)与用人单位签订的《就业协议书》或《接收函》(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、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);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;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,如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户口迁移证等;
(4)原《报到证》有色联原件。
2、学校通过《办公信息系统》上报改派数据
3、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新《报到证》
毕业生将办理好的《报到证》联(有色联)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,通知书联(白色联)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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